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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采购类标书制作编制应该注意的几个事项

发布时间:2025-03-12

新疆采购类标书制作编制应该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投标人的选择

对于货物投标,投标人可能是制造商、贸易商和完整系统供应商。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通过合理规定资格要求,选择不同级别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对于一般采购招标,应选择前两名投标人参加投标;一般应选择**、第三投标人参加竞争,或选择由**、第三投标人和第二投标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参考标准

任何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都不能穷尽所有要求,所以要学会引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为要求的闭环。否则这些要求,比如具体用什么材料,特别是验收方式不达标的时候,双方都会有争议。由于采用的方法不同,在确定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的参考标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非基本要求,一般应引用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国内招标项目);或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或国际电工**会(IEC)制定的标准(对于国际招标项目,也可参考IDT或MOD的国家标准),以保证有足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对于基本要求(如设备的电压、频率等)。),国家标准应统一引用;否则,由于未来电力系统的不同,将为采购的设备专门提供变电站设备或特殊的发电和配电设备。

(3)对于只知道可以适用一个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特殊要求,可以不引用标准号,直接将具体要求写入技术规范,如有可能,将确定的指标要求改为区间或边界指标要求。

三.可供选择的事物

当招标人采购立场和需求明确时,一般不要求或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付款偏离计划的除外),所有包含备选方案的投标将在评标过程中被拒绝。特殊情况下,可要求或允许各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但应区分不同项目,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规定:

(1)对于一般的国内机电设备采购,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只能考虑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2)对于**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相应的评审标准和处理方法。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只能在一个主要备选方案的基础上提交一个备选方案(付款偏离计划除外),且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主要备选方案(或备选方案),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应高于主要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如果招标文件不要求或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而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或投标人提交的备选方案数量超过一个(不含一个),或招标文件中未注明主要备选方案(或备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将唱标投标人提交的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但评标时将首先评审主选方案。只有当评标**会对投标人的主选方案备选方案进行评审,并确认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其投标价格(包括经批准的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不高于主选方案时,招标人才能对其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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