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购类标书制作讲解中标后对项目进行分包要注意的
工程招标文件的主体部分和重点工作是指装置、设备和结构的主体结构中影响其主要功能或在整个工程中独立发挥其功能和相关工作的部分。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或者供应商应当依法将工程的非主要部分或者非关键性工作移交给第三人,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招标人负责。对于一些招标项目,特别是一些大型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可能自己完成全部工作。中标后,投标人可以将部分工作移交给其他供应商或承包商。但项目主体和关键工作必须由中标人本人完成,禁止分包给他人。这是为了体现本法的宗旨,保证招标效果。如果允许投标人将主要和关键工作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可能会发生投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不同供应商和承包商,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情况。实践中的许多工程质量问题都是由于投标人将工程的关键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和供应商造成的。对于非主要的、非关键性的项目,本法允许分包,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工程招标分包是工程承包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分包企业通常规模较小,但在某些工程领域有明显的专长。例如,在一些工程建设中,对**技术要求较高的总承包商或总承包商企业或特种施工机械设备一般规模大、综合施工能力强、施工管理水平高。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有助于总承包商或总承包商将自身优势与不同**分包商的优势结合起来,降低工程报价,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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